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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以亡妻名义更新车险  遭遇车祸被拒赔

    日前,我国一名男子以亡妻的名义每年按时更新车险,但在发生车祸申请索赔时,遭到保险公司拒赔。双方因此而闹上法庭,高庭最终判定保险公司胜诉。

    男子以亡妻名义更新车险

    这名男子的妻子在2016年6月18日为车子更新保险,保险的有效期从2016年6月18日生效至2017年6月17日,但她不幸在2016年6月23日去世。

    男子在妻子去世后,没有为妻子名下的车子办理转名手续,依旧使用车子,并在2017年及2018年以妻子的名义按时更新车险。

    受保人离世 保险公司拒赔

    持续更新了两年后,男子于2019年5月19日开着妻子的车发生了意外。随后,男子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,但保险公司却以受保人已经离世,保单无效的理由拒绝赔偿。

    保险公司拒赔

    双方僵持不下,最后闹上了法庭,在官司打了两年多以后,吉隆坡高庭于本月18日做出最终裁决,判定保险公司胜诉,不需要赔偿男子。

    受保人逝世  保单不具法律效用

    根据《新闻报报看》的报道,司法专员在裁决上指出,保单当中的条款已经列明,一旦受保人逝世,保单的有效期限将会在届满之后自动失效。

    “当受保人在6月23日去世后,保单的有效期限在2017年6月17日届满后自动失效。由于受保人逝世,意味着她已失去向保险公司更新车险的能力。”

    司法专员也说,虽然无法证明保险公司在更新保险时,对受保人已经逝世是否知情,但这份车险保单是以男子的妻子名义更新,而其妻子在更新保险之前就已经去世,因此,即使男子按时缴付保费,但受保人不在人世,其保单不具有法律效用,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。

    亲人过世 务必办理转名手续

    如上所述,如果车主已经过世,但车辆依然是家人每天出入的代步工具,家人就必须办理车辆转名手续,以便于更新汽车保险及路税,否则就无法在路上合法行驶,在提出保险索赔时亦会遭到拒赔。

    如果想知道如何为已故车主办理车辆割名手续,可参阅文章:为已故车主办理车辆割名手续的方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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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购买汽车保险最重要的目的就是保障你的爱车,在不幸发生意外事故时,让你提出索赔,以减轻财务负担。

    在更新车险前,务必详细了解保单条款,以免在发生状况时,无法提出索赔或索赔被拒

    温馨提醒,如果你的车子经常由家人或其他人驾驶,建议你在保单上加上对方的名字,或添加“全司机保障”,以便得到保险保障。

    另外,不要忘记检查你的汽车保险截止日期。如果保险已过期,你将无法提出保险索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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